企業各崗位人員職業衛生培訓
總結近年來發生職業病的原因之一,就是勞動者對本工作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全然不知,不懂得如何去保護自己。因此,用人單位組織勞動者進行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和教育就顯得相當重要。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7號)等有關規定,加大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力度,提高安監部門監管能力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根據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1〕106號)、省安監局《關于加強全省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皖安監健〔2011〕106號)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大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力度
職業衛生培訓是職業衛生監管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的具體體現。當前,我市大多數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仍然薄弱,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危害防護意識與《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同時,安監部門職業衛生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還有待提高。各縣區安監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大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力度,推進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
二、明確對象,做好職業衛生培訓分級分類
職業衛生培訓對象包括安監部門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和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以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其中,安監部門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和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由安監部門組織實施,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培訓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市安監局在組織、指導鄉鎮(街道、工業園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的培訓工作中應將職業衛生納入培訓內容。
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實行分級分類原則。市安監局負責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安監機構職業衛生監管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市重點企事業單位以及全市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全市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各縣區安監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本地區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本地區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勞動者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培訓的內容包括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操作規程以及所在崗位的職業危害及其防護設施、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應急救援知識、勞動者所享有的職業衛生權利等內容。用人單位應做好職業衛生培訓記錄及存檔工作。存檔內容包括培訓通知、培訓內容、考核成績、影像資料等,檔案資料應有專人負責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