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落防護用品
墜落防護,顧名思義是保護高空作業者不受到高空墜落威脅或在發生墜落后保護高空作業者不受到進一步的傷害。
高空作業的墜落防護裝備承重點可以定義為連接救生繩、安全繩、減速設備或其他墜落制動或救援系統的固定點。一些典型承重點的例子有建筑的鋼構件、預制混凝土梁等。多數情況下建立一個承重系統時需要一個承重連接器(或承重點),這件設備作為安全繩或救生繩與承重點之間的一種安全連接方式。一些承重點的種類包括鋼線和合成吊索、屋頂承重點和鋼梁吊夾。
墜落防護用品有:防止高空作業人員發生墜落或發生墜落后將作業人員安全懸掛的個體防護安全帶;在高空作業員發生墜落時吸震繩吸收下墜時所產生的力量,以避免高空作業員在下墜停止后受到傷害;錨點以固定速降自鎖裝置、吸震繩等設備的支持點;生命線系統可以讓高空作業者垂直或水平的在高空工作或者自由通行的裝置。
高空作業的墜落防護
裝備承重連接的強度要求:墜落制動系統另有設計認證的情況除外,用于墜落制動的承重連接,必須能夠承載與承重點相連的每個工人5000磅的靜態負荷。有設計認證的承重連接系統仍須在資格人員的監督下設計、安裝和使用,將安全系數維持在至少2:1。
沖擊力或稱最大制動力(MAF),可定義為由于墜落工人的突然停止而產生的最大動態負荷。根據員工的體重、自由墜落距離、系統內部所消耗的能量的不同,沖擊力的大小也有所不同。根據估算或計算出來的沖擊力,來確定出對墜落保護系統組件的強度要求。
墜落保護系統組件選用一個可以支撐5000磅的承重點。用于墜落約束和定位系統的承重連接設計可以與墜落制動系統不同,但要謹慎,將承重點定位在你的工作區域正上方;如果經常使用一個承重點,則對它進行測試驗證;清楚地辨認出只用于墜落保護的承重連接;不要將水管、電纜管道或欄桿用于承重連接;確保吊索兩端的夾角小于45°;即使在安裝承重系統的過程中也要注意保護自己避免墜落;檢查、檢查、再檢查承重點和承重連接器。
全身安全帶的開發來源于用于登山用的坐帶,與安全腰帶相比,它能更好地把沖擊力分布到全身。這種設計把沖擊力從內部器官(安全腰帶把力分布到的位置)轉移到了骨盆區域附近的主要骨骼和肌肉上。全身安全帶和安全腰帶相比有顯著優點,包括:安全懸吊時間更長,沖擊力分配均勻,造成重傷的可能性更小,使用任何類型的抓繩器時,一定要按照制造商的說明選擇正確的繩索直徑和結構。例如,如果使用非建議的纖維和威結構的救生繩,抓繩器的凸輪轉動可能對救生繩造成破壞性的剪切作用。某些抓繩器與編織繩配合使用效果最好,而另一些抓繩器與雙編織繩或夾心繩一起使用更順利更安全。抓繩器的鎖緊功能和墜落制動功能應該是自動起作用的。不允許多名工人同時共用一條救生繩;鎖緊距離不應超過42in(1.1m)。在工業墜落制動應用中,不能使用普魯
士結(抓結)、三重止滑結以及其他摩擦型的繩結。抓繩器的安全繩務必只能與全身安全帶的背部連接點相連。防高空墜落防護用具,禁止作為工作定位和受力用具來使用,作業人員的工作定位和受力作業,必須使用工作定位繩。防高空墜落防護用具,只能連接到安全帶的前部或者背部D型環上,禁止連接到定位腰帶的側面D型環上。工作定位繩作為工作定位使用時,必須與安全帶定位腰帶兩側面的D型環相連接配套使用。接觸網高空作業使用雙工作定位繩時,一根與前部D型環連接,用于防高空墜落,不得用做工作定位;另一根與側面D型環相連接,用于工作定位,并可用做輔助防高空墜落用具使用。防高空墜落防護用具的掛點,一般情況下不得“低掛高用”,掛點必須是安裝牢固的部件。上下支柱和高空作業,必須使用防墜落防護用具。更換防墜落防護用具時,必須先裝設好新的防墜落防護用具后,再撤除舊的防墜落防護用具。任何時候嚴禁出現無高空墜落防護用具的現象。在使用基于安全系繩的抓繩器時,在同一時間內,只允許一個人使用安全系繩上下。安全繩禁止作為吊繩來使用。使用墜落制動器和安全繩時,扁帶或者安全繩拉出方向與豎直方向的夾角不能大于40°。高空作業必須使用吊繩傳遞工具、材料。嚴禁負重登桿,嚴禁拋擲傳遞工具、材料,嚴禁攀爬支柱、車梯、升起的作業平臺傳送工具材料。